一、教学岗位人员每学期的课时工资按四个月零三分之二标准发放。
二、在考试、批卷或其它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,因病、因事请假(公出除外)不享受正常的
课时津贴:履行请假手续者,每40分钟为一节课标准扣除4元课时津贴;未履行请假手续
者,按误工计算每40分钟为标准扣除20元课时津贴。
三、学校组织的活动,如早会、教职工大会、政治学习、集备、年级工作会、业务学习.....
等活动,因病假、因事请假(公出除外):履行请假手续者,每40分钟扣除课时津贴,未履
行请假手续者,按误工计算每40分钟扣除20元课时津贴。
四、办理松动规定:凡年满男55岁、女满50岁(教学岗位人员),因病、事办理松动者,本人
需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,方可办理。松动时间只限于每天晚来或早走上午半小时和下午半
小时,累计1天1小时。办理松动者必须向分管年级主任讲明具体时间。学校其它活动没有
松动时间,必须到岗。
五、管理岗位人员病、事假规定:因病、因事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手续,计算标准与教学岗位
人员
一样,按30%课时工资计算:每小时扣一课时课时工资(4元),半天扣两课时课时
工资,一天扣四课时课课时工资;未履行请假手续者,按误工计算每小时扣20元。
六、查岗、签到规定:未签到一次扣2元,查岗漏岗一次10元。
七、本规定从二00六年九月一日起执行。
丹东一中
2006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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